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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伟,男,汉族,1957年1月出生于河南商丘,祖籍山东蒙阴,中国共产党党员,经济学博士,教授,博士生导师,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。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、学科评议组理论经济学组召集人,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、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。
1974年11月至1978年2月在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工作,1978年春(77级)考入北京大学经济系学习,1982年获经济学学士学位、1984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、1990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。1984年起在北京大学任教,历任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。2002年至2010年7月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,2007年任校长助理。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。2013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委、常务副校长。2015年11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。2017年4月起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。
主要学术研究领域包括:政治经济学中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,制度经济学中的转轨经济理论,发展经济学中的产业结构演变理论,以及经济增长和企业产权等问题。发表学术论文逾三百篇,出版学术著作数十部。获得多项学术奖励,主要包括两次获“孙冶方经济学著作奖(1994年、1996年)”,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经济学一等奖(第六届)、二等奖(第二、三届),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(第四、七、十一届、第十四届),获全国首届青年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(1995年)等。
独立主持多项国家、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,先后担任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“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研究”(2003年)、“我国货币政策体系与传导机制研究”(2008年)首席专家,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“我国中长期经济增长与结构变动趋势研究”(2009年)项目主持。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;1997年入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“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”(首批);2004年入选人事部、科技部、教育部、科学院等部委联合组织的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;2005年被聘为长江学者(特聘教授)。